爸媽戰後嬰兒潮都很節省,相信很多表弟妹爸媽很多東西也是打死不丟。
我家有一台小電風扇,因為我家養了鸚鵡,鸚鵡就很愛亂咬,把那台電風扇電線咬破一些地方,勤儉我爸光仲用那種絕緣膠帶貼好,又用了好一陣子,然後這禮拜鸚鵡米菇先生,又去把電線大咬特咬,我真心覺得這樣太危險,有天根本會走火把我家燒掉,我就跟我媽說:誒這台不要再用啦好危險!但我放在這,讓鳥繼續咬電線,這樣他有一個能咬的就不會咬別的電線了~
我媽也同意,所以我們還在上面貼了禁止使用的紙,也跟光仲說好不要再用。
結果我前天回到家看到電扇在運轉,我跑去罵光仲,不要再用了!!會走火!!!!
然後昨天回到家,我還是看到那台電扇在運轉!!!!
要如何把一個東西徹底丟掉?(因為我直接丟掉他絕對會去撿回來)
那就是毀掉它。
我氣得直接對電風扇頭大踩,我想把他踩斷!!!斷的撤底你就不能用了!!!
噢採兩下後頭反彈打到我腳,我痛到蹲在旁邊為我自己默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腳馬上大瘀青!!要是因此扭到真的丟臉透!!!!
恩為何我如此笨,我把電線剪斷不就好。我默默爬起來去拿剪刀,把電線剪個稀巴爛,輕輕鬆鬆。然後默默去冰敷,結束我愚蠢的五分鐘!
表弟妹也有爸媽不顧危險死要用電器的爛事嗎?!